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繳納提存款流程

字型大小:

提存款繳納流程

(一)到院繳納提存款

(二)以匯款方式繳納提存款

  1. 請先電洽本院提存所(電話:05-6336511轉2129)確認是否屬本院管轄案件,以避免錯誤。
  2. 有關匯款作業程序,請匯款人親洽或電詢華南銀行虎尾分行服務櫃台(電話:05-6334901)。
  3. 匯款時,請逕匯入以下帳戶:

        (1)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分行

        (2)戶名: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匯款專戶

        (3)帳號:541-10-0148725

  1. 匯款人匯款時,請於匯款申請書填註下列資料:

        (1)匯款人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匯款人請填寫提存人名稱或於備註欄註明提存人名稱,並請收件銀行務必登打)

        (2)匯款人聯絡電話。

        (3)於「備註欄」加註提存款字樣。

  1. 匯款完成後,請先將匯款單傳真至本院提存所(傳真號碼:05-6363041)待本院確認入帳後,請攜帶匯款單之正本,連同辦理提存之文件資料至本院提存所辦理提存。

 

  • 發布日期:112-11-09
  • 更新日期:112-12-0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