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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南縱火案雲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新聞稿
【有關本院處理杜姓被告因殺害尊親屬案件,本院於112年12月11日收到雲林地方檢察署起訴,茲簡要說明重點如下】:
新聞要旨:
針對震驚社會的斗南縱火案件,杜姓被告因其放火燒毀住處,導致3名被害者不幸死亡事件,業經檢察官偵辦終結起訴,並於日前完成分案。
本案檢察官起訴杜姓被告之犯行,主要為放火行為導致住處內3人死亡,為故意犯罪致生死亡結果,屬於國民法官案件,經分案後由本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合議庭組織為:刑事第一庭審判長(兼受命)王子榮、黃震岳、詹皇輝。
為避免將來行國民法官程序時產生預斷,媒體報導時應避免過多細節及主觀評價,留待將來行國民法官程序時的純淨的審判空間。
- 發布日期:112-12-13
- 更新日期:112-12-13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