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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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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審理之特徵

字型大小:
•    除觸法行為外,兼受理曝險行為之審理    
•    審理方式—協商式審理
•    法庭配置—類似會議室
•    參與審理之人員—不著制服
•    秘密—非公開審理(無關之人不可旁聽)及保密規定
•    告訴乃論之案件—不受撤回告訴之影響
•    年滿14歲,非犯刑法272不得處死刑、無期徒刑
•    不得褫奪公權
•    家長之責任—可對家長裁處強制型親職教育,並命家長負擔安置或感化教育之費用
•    少年前科紀錄將主動塗銷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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