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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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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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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簡介

為貫徹憲法保障國民基本人權、維護人格尊嚴及保障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將向來之人事訴訟程序、家事非訟程序及家事調解程序合併立法,期能妥適、迅速解決、統合處理家事紛爭及其他相關家事事件,以促進程序經濟,平衡保護關係人之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並兼顧子女最佳利益及家庭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奠定國家發展之基礎。

家事事件是處理具一定親屬關係之人或家庭成員間因共同生活、血緣親情、繼承、婚姻關係等所產生之紛爭,當事人間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往往因進入司法程序而產生變動,且當事人間之關係、情感及法律上之扶養義務等等,通常不會因為司法程序結束而終了,更涉及到相關家庭成員或親屬間複雜且長期的糾紛,不論在社會上、心理上或感情上,都必需妥適處理家庭成員間複雜的法律關係及權利義務,乃有設置專業法庭辦理之必要。

因而,本於上開立法精神及家事事件之特性,本院特選派具有家事專業熱誠之法官專責處理家事事件,並使家事法庭的法官能專業久任,以專業分流制度,避免因調遷頻繁,而影響家事事件之處理。再者,家庭內之糾紛日益複雜,本院因應業務需要,亦積極選派相關人員參予家事專業講習,以提昇專業素養及處理能力。

本院家事法庭位於雲林縣斗六市(640雲林縣斗六市公明路41號),目前有一位庭長、四位專任法官、一位司法事務官(法官股別為:馨、溫、喜、悅、瑞五股及司法事務官股別為:祥股);另設有調解專股,由庭長、法官輪值辦理,由司法事務官協助專辦(股別為友股)。聯絡方式:05-5342433請總機轉接承辦股。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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