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謝OO於110年11月29日,在本院公佈欄前停車格拾獲現金若干元,送交本室依相關規定處理。 委外清潔人員鄭OO於110年12月14日,在虎尾簡易庭法官走道拾獲機車鑰匙和鑰匙套,送交本室依相關規定處理。。 謝員等2人所拾得之財物雖未達「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職員拒受餽贈或拾金不昧事件核獎處理要點」規定核獎標準之金額二萬元,然其精神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