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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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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港簡調字第000075號黃井、蔡萬作之起訴狀繕本及補正函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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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予相對人黃井、蔡萬作之起訴狀繕本及補正函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港簡調字第7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予相對人黃井、蔡萬作之起訴狀繕本及補正函,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補正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黃井、蔡萬作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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