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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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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簡字第000213號陳黃照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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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民六甲112六簡字第2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陳黃照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六簡字第21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庭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3日上午11時40分在本庭第1法庭(雲林縣斗六市公明路4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佩愉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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