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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3672號王保智之扣押命令2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3司執甲字第1367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保智之扣押命令2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3672號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保智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謝文瑞
- 發布日期:113-04-12
- 更新日期:113-04-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