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2568號李進春、吳火炎、吳張、李盤之繼承人之公告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優先承買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戊字第12568號
主旨:公告徵詢李進春、吳火炎、吳張、李盤之繼承人限期表示
優先承買如附表強制執行拍定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44 項第1款前段。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戊字第12568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李榮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已於
民國113年2月21日將債務人李榮華所有如附表所示不
動產,以總價新台幣39,100元拍定在案。
二、查共有人李進春、吳火炎、吳張、李盤業已死亡,其繼承
人未辦繼承登記,經檢索其死亡之除戶戶籍登記資料,仍
不能通知其繼承人優先承購。
三、茲該不動產現今拍定如上,特此公告該共有人之繼承人得
於本公告揭示日起20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
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優先承買。逾期不為
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附表:
標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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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雲金職字第341號 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字第12568號 財產所有人:李榮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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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拍定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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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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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雲林縣│水林鄉 │蘇秦 │ │398 │ │30.87 │4分之1 │10,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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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重劃前:車巷口段119-9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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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雲林縣│水林鄉 │蘇秦 │ │402 │ │394.2 │16分之1 │1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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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水利用地、特定農業區、重劃前:車巷口段119-7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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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雲林縣│水林鄉 │蘇秦 │ │406 │ │2450.15 │72分之1 │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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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考 │農牧用地、特定農業區、重劃前:車巷口段208地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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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葉人豪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