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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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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7654號林佳萱、蘇秀雲之113年4月17日下午2時25分指界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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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3司執壬字第76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佳萱、蘇秀雲之查封登記函、113年4月17日下午2時25分指界通知1件。(查封、指界地號如公告三所示)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7654號債權人呂國輝等與債務人劉明璌等間變價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雲林縣西螺鎮東南段270-3、272、274、281、788、789-2、805、806-5地號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壬股書記官林左茹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壬股
擬       判:製稿人    書記官    司法事務官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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