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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小字第000087號杜愷宇之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甲112年度六小字第87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杜愷宇之裁定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六小字第87號給付電信費事件,應送達予被告杜愷宇之裁判,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判,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杜愷宇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錄:
主文:
原判決主文欄,即判決第1頁第20、21行,關於「自民國112年3月28日起至民國止」之記載,均應更正為「自民國112年3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