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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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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0067號吳永和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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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7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庚字第300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永合之第三次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庚字第30067號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永合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

          件 (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

          雲金職雨字第532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 王若安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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