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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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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08634號陳金水之發款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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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丙字第86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金水之發款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634號債權人黃子娟(兼抵押權人)與債務人陳金水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主旨如下:
請於文到5日內就價金清償計算書表示意見,逾期未表示意見,本院即實行發款。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丙股書記官鄭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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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2-19
  • 更新日期:113-02-1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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