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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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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621號吳進發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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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丙字第1362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進發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62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進發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主旨如下:
本院定於113年3月25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丙股書記官鄭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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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2-1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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