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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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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小字第373號聖迪亞哥(BALADO YRIZAR SANTIAGO ALFONSO)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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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甲112年度六小字第373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聖迪亞哥(BALADO YRIZAR SANTIAGO ALFONSO)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六小字第373號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應送達予被告聖迪亞哥(BALADO YRIZAR SANTIAGO ALFONSO)之判決正本,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聖迪亞哥(BALADO YRIZAR SANTIAGO ALFONSO)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錄:
判決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81,618元,及其中新台幣79,552元自民國112年10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確定由被告負擔,並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年息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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