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簡字第145號被告鄭偉志之判決

字型大小: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乙112六簡字第14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鄭偉志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六簡字第145號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庭領取。

書記官 馬嘉杏


函 稿 代 碼:C055-01 裁定、判決公示送達公告(文采)
股       別:六乙股
 

  • 發布日期:112-07-12
  • 更新日期:112-07-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