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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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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200號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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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真112年度訴字第200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及第151條第1 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20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予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勘驗通知為112年7月24日下午3時至現場勘驗。
 
 
                                書記官  陳玫燕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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