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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200號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一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真112年度訴字第200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 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20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予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追加被告暨聲明狀及勘驗庭期通知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文成(即賴樹旺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勘驗通知為112年7月24日下午3時至現場勘驗。
書記官 陳玫燕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