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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440號黃正洋之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各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丁字第134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正洋之查封登記函、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440號債權人李育麒等與債務人黃正洋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鄭景徽
- 發布日期:112-06-14
- 更新日期:112-06-14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