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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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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4052號王為義之拍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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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1司執辛字第3405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為義之拍定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4052號債權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為義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辛股書記官李雅怡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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