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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36號張諒開之提存通知書壹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9 日
發文字號:(112)存 字第 3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36號提存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戊股司法事務官與受取權人張諒開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68,589元整,應送達張諒開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呂 權 芳
- 發布日期:112-05-19
- 更新日期:112-05-1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