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六簡字第281號被告劉俊男、劉俊廷之判決正本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5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乙111六簡字第28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劉俊男、劉俊廷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1年度六簡字第281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庭領取。
書記官 蔡嘉萍
- 發布日期:112-04-05
- 更新日期:112-04-0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