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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702號陳家吉之雲林縣斗南地政事務所112年1月5日土地複丈成果圖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真111年度訴字第702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陳家吉之雲林縣斗南地政事務所112年1月5日土地複丈成果圖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702號沈維珉與沈維斌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予被告陳家吉之訴訟文書,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雲林縣斗南地政事務所112年1月5日土地複丈成果圖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家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陳玉珮
- 發布日期:112-01-10
- 更新日期:112-01-10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