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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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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57號相對人許翔壹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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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家瑞111年度家親聲字第5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57號聲請人蔣媖祺與相對人許翔壹間變更子女姓氏事件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31條、民事訴訟法第        150 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許翔壹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鄭國銘
附錄裁判要旨
一、聲請駁回。
二、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函 稿 代 碼:G006-06 公示送達公告-裁定(家事)
股       別:瑞股
 

  • 發布日期:111-10-04
  • 更新日期:111-10-04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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