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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救字第11號ISTIYOKO(優可)之訴訟救助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愛111年度救字第11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相對人ISTIYOKO(優可)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 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救字第11號訴訟救助事件,應送達予相對人ISTIYOKO(優可)之裁定正本,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ISTIYOKO(優可)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林左茹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愛股
- 發布日期:111-07-24
- 更新日期:111-07-24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