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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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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7184號王中勇之計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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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0司執乙字第371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中勇之計算書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7184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王中勇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1雲金職雨字第26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乙股書記官黃嫀文

 

  • 發布日期:111-07-05
  • 更新日期:111-07-0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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