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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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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程序是什麼?評議投票時,我可以拒絕表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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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程序是由國民法官法庭成員(包括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一起討論,並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如果有罪該成立何罪,以及該判多重的刑罰。這是在調查所有證據,並聽取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的主張及辯論後,經由討論及表決以做出判決結論的程序

所有國民法官在評議時表示自己對案件的意見,這樣才能夠充分展現國民法官制度的目的,讓多元的視野及經驗進入審判當中,因此您的意見不可或缺在討論的過程中,您可以自由的表示意見,不必勉強與其他人表示相同意見,在過程中也可以隨時請求法官就法律上的疑義進行說明。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陳述或其他方式拒絕履行評議職務時,可能會遭依國民法官法第101條規定,科處3  萬元以下罰鍰

  • 發布日期:112-02-06
  • 更新日期:112-02-13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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