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5070212 如何聲請「社團法人印鑑證明書」?
聲請時應提出之書狀
|
登記聲請狀
|
1、可直接下載登記聲請狀,或向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售狀處購買。
2、釋明聲請之原因。
3、證明文件應依聲請用途檢附主管機關核備函、會議紀錄等。
4、聲請狀應由理事長提出聲請,並加蓋印鑑章及法人印信。
|
---|---|---|
委任狀
|
1、聲請人如委任代理人辦理時,應附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連絡電話號碼。
2、加蓋法人印信,並由聲請人、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
|
聲請費每份新台幣200元
|
遞狀時向法院繳納或以郵寄郵政匯票,並指定管轄法院為受款人。
|
|
法人印鑑證明書
|
加填1份供法院附卷。
|
|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
- 發布日期:110-05-11
- 更新日期:110-07-1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