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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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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0105 拋棄繼承之溯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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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經法院函准備查者,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亦即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即非繼承人而不繼承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

  • 發布日期:110-05-11
  • 更新日期:110-05-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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