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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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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保護室專區制度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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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審前調查採專區制,以少年戶籍地為分案標準,但設籍斗六市、斗南鎮,因區域較大,以少年就讀國中為準,並以斗六市雲林國中為共同區域,用以調節案量,故每一國中(國小部分準用國中學區,但自由學區則準用共同區域之分案)都有專一調保官(便於法院與學校之連結),而雲林國中由主任統籌之。

附表:

     電話:055342433(總機)        傳真:055379811

分機

(乙)主任

(6250)

(丙)

(6212)

(丁)

(6202)

(戊)

(6203)

(己)

(6205)

區域

虎尾鎮

(就讀土庫國中者,以設籍土庫鎮論)

 

麥寮鄉

崙背鄉

二崙鄉

西螺鎮

褒忠鄉

正心中學

(斗六市)

維多利亞

(斗六市)

北港鎮

水林鄉

口湖鄉

四湖鄉

大埤鄉

東明國中(斗南鎮)

林內鄉

莿桐鄉

台西鄉

東勢鄉

斗六國中

(斗六市)

古坑鄉

土庫鎮

元長鄉

 石榴國中  (斗六市)

斗南國中
(斗南鎮)

  • 本院為調保一元制,審前調查與後續保護處分執行者同屬一人。
  • 如仍有無法判別或設籍不明者之案件,由主任召集相關調保官協調之。
  • 本院開庭採實質蒞庭制,每週一、二為少年保護法庭開庭日。
  • 發布日期:110-04-30
  • 更新日期:110-07-1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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