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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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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到法院領回訴訟費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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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端可於中午時間來院領款,但這時請先向出納服務人員預約,預約電話:(05)6336511轉2128。    
  2. 本人如無法親自到院領取者,可檢附法院發還民事裁判費通知(函)正本、民事裁判費收據原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帳戶存摺正面影本及匯款入帳聲請書,一併以掛號郵寄應發還裁判費法院之出納室,14日後將會收到法院直接匯到您帳戶內之款項。您若不放心,也可以攜帶上開證件親自到出納室辦理。
  • 發布日期:110-05-11
  • 更新日期:110-05-11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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