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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公證處、公證分處辦公時間一覽表
處 所 |
時 間 |
地 址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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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公證處 |
週一、週三、週四、週五全天 週二下午 (收案時間早上08:30~11:30,下午13:30~16:30) |
虎尾鎮明正路38號(虎尾國小旁邊) |
05-6336511 轉2237、2238 05-6321211 |
本院北港分處 |
週二上午(收案時間9:00~10:30) |
北港鎮文仁路471號 |
05-7831546 轉210、211 |
由於本處僅編制一名公證人,而有些案件公證人依法須外出公證或進行查證,建議您預先電話約定辦理時間,以免撲空或久等。
預約電話:虎尾公證處(05)6336511 分機2237.2238
※本院公證處斗六分處業務將自106年9月1日起併歸本院公證處,自即日起本院將不再定期派員至斗六分處受理公認證案件之聲請,請民眾若有公認證需要可至本院公證處或事務所設於斗六地區之林洸鍇與賴盈君等2名民間公證人洽辦。
※ 1.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2.因公證禮堂僅設於虎尾地方法院,故公證結婚需在虎尾本院公證處辦理。
3.因遺囑案件較為複雜,故北港分處原則上不受理遺囑案件,請另洽詢本院公證處並事先預約辦理。
4.北港分處因時間限制,原則上不受理遺囑、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租賃案件以及較為複雜或大宗之案件,如欲辦理上述案件,請逕洽詢本院公證處。
5.本處為能於當日完成您申請辦理的案件,請自行斟酌案件的繁雜程度,預留至少三十分審查作業的時間;倘未於當日辦公時間內完結者,次日或擇日繼續完成。
6.不論辦理公認證均需寫請求書,可至公證處現場購買填寫(一份2元),或至本院網站書狀範例區自行下載填寫。
7.若有文件需影印,影印費A4一面2元,A3一面3元。
- 發布日期:110-04-27
- 更新日期:110-07-1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