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110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與110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於本院一樓院區拾獲現金若干元,請遺失之民眾攜帶身分證件,至本院政風室進行遺失物認領(聯絡人:政風室李科員,電話:03-6586123,分機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