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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簡聲字第5號陳真真之裁定正本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乙112六簡聲字第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聲請人陳真真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六簡聲字第5號聲請退費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庭領取。
書記官 蔡嘉萍
函 稿 代 碼:C055-01 裁定、判決公示送達公告(文采)
股 別:六乙股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