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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590號蔡裕郁之通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助庚字第5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裕郁之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590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裕郁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王若安
- 發布日期:112-06-01
- 更新日期:112-06-01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