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260號張家寧之扣押薪資命令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丁字第172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家寧之112年5月19日扣押薪資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260號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債務人張家寧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鄭景徽
- 發布日期:112-05-29
- 更新日期:112-05-2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