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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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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8561號張裕民之通知發款期日函及提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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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1司執丙字第285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裕民之通知發款期日函及提存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28561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裕民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丙股書記官洪明煥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丙股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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