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671號蘇柏源(即蘇木疆之繼承人)之查封登記函1件及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丁字第116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柏源(即蘇木疆之繼承人)之查封登記函1件及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671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蘇柏源(即蘇木疆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鄭景徽
- 發布日期:112-05-06
- 更新日期:112-05-0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