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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小字第98號廖信凱之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六甲112年度六小字第98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廖信凱之判決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六小字第98號給付電信費事件,應送達予被告廖信凱之判決,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判決,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廖信凱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