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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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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港簡字第57號柯羽謙之更正分割方案暨陳述意見狀繕本及補正函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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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港甲111年度港簡字第57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柯羽謙之更正分割方案暨陳述意見狀繕本及補正函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港簡字第5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予被告柯羽謙之更正分割方案暨陳述意見狀繕本及補正函,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更正分割方案暨陳述意見狀繕本及補正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柯羽謙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2-03-27
  • 更新日期:112-03-27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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