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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181號陳炫榮(即陳藤雄之限定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1司執庚字第181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炫榮(即陳藤雄之限定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8181號債權人林添偉等與債務人陳林阿身(即陳藤雄之限定繼承人)、陳炫榮(即陳藤雄之限定繼承人)、陳香伶(即陳藤雄之限定繼承人)、陳藤雄(歿)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王若安
- 發布日期:112-03-17
- 更新日期:112-03-17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