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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39號吳育秋之民事上訴聲明狀繕本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民愛110年度訴字第439號
主 旨:公示送達予被告吳育秋之民事上訴聲明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 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0年度訴字第439號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應送達予被告吳育秋之民事上訴聲明狀繕本,依法應予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民事上訴聲明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吳育秋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林左茹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愛股
- 發布日期:111-08-29
- 更新日期:111-08-2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