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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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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之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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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為第二級,本院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法庭開庭:依個案情形,擇遠距視訊或實體開庭。

㈠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相關說明請至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視訊開庭「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專區查詢。

㈡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依個案情形,採行實體開庭時,為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之相關措施:1.在庭人數控管:明定每一法庭審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如旁聽民眾超出旁聽席可容納之適當人數時(已有標示採梅花座位),將由審判長視狀況限制部分民眾進入。2.座席安排:法庭審判活動區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且均已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3.若在庭人數超過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將更換至較大法庭,或若超過上限之人數,則增開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二、民事執行處增加開標次數,分散參與投標人員,投標民眾採行梅花座,但如同一開標時間民眾超過12人,將由參與投標人優先入座(一標單以一人為限)。

三、公證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外,原則上仍採預約登記方式辦理(電話:05-6336511轉2238,傳真:05-6321211),以有效分散人流。

四、訴訟輔導臨櫃服務,為降低病毒感染之風險,單一窗口將適時採取人流管控,限制入內民眾之數量,請民眾多加利用電話或視訊諮詢(電話:05-6336511轉分機2173,各視訊諮詢地點請至本院官網查詢);民眾若有其他服務亦請多利用郵寄、線上或多元化繳費等方式辦理,避免直接接觸。

五、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歡迎聲請電子卷證,可避免為聲請閱卷而舟車勞頓。

六、聲請通訊監察書、搜索票等警、調人員,一律請在本院大廳聯絡承辦人員下來辦理。

七、進入本院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並於各院區入口處以掃描QR-Code「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線上登記,未攜帶手機民眾,應填寫紙本「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㈠如有下列情事者,請勿進入本院:1.過去14天内曾與COVID-19之確診個案接觸者。2.過去14天內曾出國者。㈡如有下列情事者,由本院同仁引導至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1.過去14天內本人或本人之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曾與COVID-19之疑似感染者、居家隔離者或居家檢疫者接觸。2.過去14天內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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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之防疫措施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7-27
  • 更新日期:110-07-27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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