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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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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強化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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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0年7月8日宣布延長第三級警戒至7月26日止,依司法院所公告防疫指引:

一、審判庭於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者,將進行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開庭,法院遠距視訊開庭說明,請至本院外網-便民服務-視訊開庭-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查詢,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亦得實體開庭。

二、法庭旁聽民眾一律採行梅花座,如旁聽席民眾超出旁聽席可容納人數,將由審判長視情況限制部分民眾進入法庭。

三、公證處之公證結婚業務暫緩辦理。其他公證、認證業務,除非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外,暫緩辦理。

四、登記處之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暫緩辦理。

五、本院各院區均會在院區門口設置簡單收狀櫃檯。然為避免民眾外出,增加受感染之風險,歡迎有前開需求之民眾,多加使用郵寄遞狀、上網擷取空白書狀。

六、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請多加使用電話諮詢。至於法律扶助基金會雲林分會派駐本院之律師,暫緩辦理。

七、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歡迎聲請電子卷證,可避免為聲請閱卷而舟車勞頓。

八、進入本院一律採實聯制,可用紙本登錄,也可以QR CODE掃描。如同時進入本院辦理相關業務之人數過多時,本院將會採取人流管制,避免多人群聚。

九、聲請通訊監察書、搜索票等警、調人員,一律請在本院大廳聯絡承辦人員下來辦理。

十、本院同仁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設立測量額溫站外,亦要求相關主管隨時關懷同仁健康。

十一、本院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就各院區之公共區域走廊、廁所、法庭、會議室、調解室、協商室、停車場、大禮堂、櫃檯等,請廠商進行全面消毒。本院將繼續秉持「遏止侵入、避免擴散」原則,隨時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相關防疫作為,提供給同仁及相關司法使用者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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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強化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doc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強化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7-09
  • 更新日期:110-07-12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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