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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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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之後,什麼時候需要到法院?「自我申告調查表」是什麼?我需要寄回給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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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您還不需要前往法院,「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只是要通知您已經經過抽選及審核程序,成為次年度的備選國民法官,在接下來的一年若有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時,您有機會被抽選成為候選國民法官,甚至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職務,以方便您進行必要的心理建設或生活規劃喔!

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這時候還不用到法院,但為了讓法院能夠提前知悉您有無不能參與審判的事由或可以不用參與的身分,法院在寄送「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時會將「備選國民法官自我申告調查表」一併寄給備選國民法官,若您具有自我申告調查表所列不能參與審判或可拒絕參與之身分或事由,請您先依照「自我申告調查表」上相關說明據實填載,並於通知書上記載之時間前回覆法院,法院將會做進一步之審查,如具不能擔任國民法官之身分需檢附相關證明影本(如教師證、在校證明等)者,亦請一併提供給法院。

(如無自我申告調查表所列情形,則無須填寫回覆喔!)

延伸問題:我該如何如何將自我申告調查表回覆法院?

  • 發布日期:112-02-06
  • 更新日期:112-02-10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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