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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民法官制度?
圖片來源:司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2039-296282-1ab4c-1.html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全面。
國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來自各行各業的國民,與職業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參與審判的制度。從一般國民中抽選出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組成國民法官法庭,一同審理特定之刑事案件,並共同商議定罪(是否有罪)、量刑(要判多重)等事宜。
國民法官制度,就是要讓司法更透明,讓判決能夠參考一般民眾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反應一般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使判決更接地氣;不只加深國民對於司法的理解與信賴,並且讓國民對於犯罪的發生與處理有更深刻的認識與理解,進而對公共議題有更深入的討論,實現公民參與的社會。
目前已實施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國家有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
- 發布日期:112-02-06
- 更新日期:112-02-10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