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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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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六簡字第000247號被告巫建德、被告巫浦廷、被告巫俊毅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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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民六甲112六簡字第247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巫建德、被告巫浦廷、被告巫俊毅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六簡字第24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庭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庭第1法庭(雲林縣斗六市公明路4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佩愉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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