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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44026號李文良即李丁炎之通知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2司執庚字第4402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文良即李丁炎之第二次拍賣通知乙
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庚字第44026號債權人李溪泉與債務
人李文良即李丁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囑託台
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3雲金職日字
第89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 王若安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