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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六簡字第000133號賴宜民之開庭通知、起訴狀繕本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斗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民六甲113六簡字第13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賴宜民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六簡字第133號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庭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庭第1法庭(雲林縣斗六市公明路4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陳佩愉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