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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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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11880號鍾義成之指界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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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雲院仕113司執丁字第118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鍾義成之113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於二崙鄉港後段259、260、261地號指界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1880號債權人鄭宏新等與債務人鍾義成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丁股書記官鄭景徽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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