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國審重訴字第2號訂於113年05月29日上午9時10分假國民法官評議室召開協商程序進行會議。本協商會議依法不公開。
112年國審重訴字第2號訂於113年05月29日上午9時30分假國民法官第二法庭進行準備程序程序。本次進行量刑鑑定不公開。